「春节寄养宠物价格」 原创 狗狗寄养宠物店 意外生病谁负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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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创 狗狗寄养宠物店 意外生病谁负责

  寄养在宠物店里的宠物生病,宠物店究竟该不该赔医药费呢?近日,杨女士向本报反映,春节期间,她将宠物狗寄养到一家宠物店里,领回时才发现,自己的宠物狗状态极其反常,便立即送医,经医院诊断为感染肺炎、肺部严重水肿。

  寄养

  宠物医院的护士推荐寄养在其男朋友店内

  在2019年10月,杨女士的宠物狗因骨折做过手术,此后,杨女士不敢贸然寄养。但春节期间,杨女士因要回老家无法照料,便在回老家前带着宠物狗到之前做手术的医院咨询“目前狗狗是否可以寄养”,院内一护士表示她男朋友在附近开宠物店、可寄养宠物,并称春节期间她也在医院值班,可帮忙照看。在向该护士了解情况后,杨女士决定到护士推荐的“萌主小屋”宠物店寄养、并和店主说明了宠物狗的情况。

  2月8日双方达成寄养口头协议,店主称:寄养期间,他会每天喂食、遛狗,若有感冒、拉肚子等疾病将进行简单治疗;但若宠物因脑梗、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暴毙则概不负责,一天寄养费用80元,共寄养10天。杨女士同意后,再次向店主说明宠物狗的状况,并要求店主有任何情况及时告知。

  寄养后,店主前几天一天一条反馈视频,但15日没有任何反馈,从16日开始,狗狗出现不适。

  时间线

  2月2日到医院咨询寄养,该院一名护士称“她男朋友的店可寄养”;

  2月8日送到“萌主小屋”宠物店寄养;

  2月8日至14日从店主发来的视频看狗子情况正常;

  2月15日店主没有反馈;

  2月16日店主称“有球虫”;

  2月17日店主称“肠胃不好”;

  2月18日杨女士到店里领狗狗,发现狗狗喘气、流脓鼻涕、站不起来,当时店主给狗打了一针,随后送到医院检查,后确诊肺炎、肺部严重水肿。

  协商

  店主承担一半医药费杨女士不接受

  杨女士自述,她于2月21日前往与店主协商,店主态度恶劣,并不承认狗狗是在他店寄养期间感染生病。在与店家沟通无果后,杨女士拨打了110进行报警。杨女士介绍,店主和她说“就算狗死在我店里也与我无关,寄养期间任何原因的生病死亡都与我无关”“将病狗寄养在他店内嫁祸给他”……

  警察介入后,店主表示他承担一半医药费。杨女士认为,寄养期间,店主并未及时反馈狗狗生病的事实、并一直称只是“简单的小感冒”才导致狗狗病情加重,不接受店主的态度和这个结果。杨女士告诉记者,这次给狗狗治疗肺炎共花了5500多元。

  根据杨女士提供的电话,记者联系到了这家宠物店。宠物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:“宠物送来我们店里寄养,我们只负责喂食、遛狗等日常照看,狗狗生病或死亡等我们是不负责任的。”当记者表示想联系到负责照看杨女士宠物狗的工作人员时,该店员拒绝了:“这个狗狗的主人无理取闹,所有的情况她都知道。你别问我了,我也不会给你电话号码。”

  律师说法

  宠物店应承担赔偿责任

  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竹峥表示,宠物寄养实则是保管合同,即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,并返还该物的合同。宠物店收取寄养费并接纳宠物,即视为其已认可宠物被交付时的健康状态是可以维持的;寄养期间,宠物店应尽到看管和照料义务,确保向宠物主人返还时,宠物健康状态基本没有差异。因此,宠物店所称此事与他没有关系,这样的说法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,宠物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  刘竹峥建议,在进行寄养时都非常有必要签订书面的寄养协议,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,对一些重大问题如寄养期间宠物发生意外、生病导致伤亡的责任承担等进行明确的书面约定,寄养时对宠物进行体检,对宠物的基本情况加以登记,有特殊情况的更要在寄养协议中列明。本报记者马艺宁

  来源:春城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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